長租短租轎車 ‧ 機場接送服務 ‧ 七人座 ‧ 九人座租賃服務
歸還車輛至門市,將即時計算租用期間ETC總費用,並交付給門市即可。(此費用僅收現金) 承租車輛行駛高速公路須收取通行費用,依據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總局發函業字第1026011439號說明辦理:顧客(承租人)均按實際行駛里程計算通行費,不另扣除優惠里程(包括20公里優惠及長途折扣) ,即顧客(承租人)收費計算方式(採單一費率,標準費率每公里1.2元計算) ,其係依據牌價法累加計算即為顧客(承租人)應繳納之通行費。
1.訂金最低收取為1000元如假日或特殊節日或訂車多日將會調高訂金收取金額(如未付訂金或全額車款將不保留車輛) 2.退款機制(依照定型化契約) .於預定取車日10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。 .於預定取車日7至9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。 .於預定取車日4至6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。 .於預定取車日2至3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。 .於預定取車日1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。 .於預定取車日當日取消訂車或未取車輛,不得退還已付訂金。
【小客車日租/超里程】本車輛每日可行駛最高里程為400公里,如承租兩天最高里程為800公里以此類推,逾最高里程者,每一公里加收3元累計 【貨車時租/超里程】貨車時租每時可行駛最高里程為40公里,逾超過里程者,每一公里加收3元累計
小客車超時費每小時300元超過六小時以一日租金計算 <當時租之總金額高於1日租金者,以1日租金方式計算收費>
週一到週四為平日(國定假日除外)與最後收假日18:00後為平日,週五到週日為假日。
本公司現金可租,沒有信用卡之限制。(特殊車輛例外)
租一天可以用24小時,兩天則為48小時以此類推(取還車時間09:00-21:00)
承租車輛已投保強制險,也可額外付費加買乙式或丙式車體險 【租車額外付費保險】 只適用於與其他車輛碰撞的事故,賠償不包含營業損失及折舊 ◆ 國泰產險(丙式免自付額) ◆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(丙式免自付額) ◆ 明台產險(乙式自付額五千元
營業時間9:00-21:00。
本國人需身份證正本及汽車駕照正本。外國人需護照正本與國際駕照正本<限於台灣持有互惠國家所發有效之國際駕照>在我國境內30天以內之短暫停留,才可承租。 本公司取車時將須留滯證件一張還車時歸還。
本公司租車不須簽立本票,需留押金10,000(特殊車輛例外),費用可接受現金或刷卡支付。如為刷卡授權支付將會在還車雙方點交無誤取消押金授權,如為現金支付將會在還車雙方點交無誤以現金退還押金。 留置機車者免押金。(須出示行照核對,為承租人所有) <特殊車輛例外>
違規一樣會有罰單!依照112年4/4修法 您有罰單,不會再告知您,會直接請交通事件裁決處違規記點給您與寄發罰單給您繳納。 請開車遵守交通規則,勿違停、切換車道請打方向燈、勿超速…等。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,吊扣汽車駕照1個月。 二年內經吊扣汽車駕照2次,再經記違規點數者,吊銷其汽車駕照。 外國人也會有限制出入境的懲罰! 路邊停車費務必自行繳納,如未繳納將會有300元罰單